红古区职业教育中心
安全简报
第九期
总第25期
安全科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
为了使学校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5月17日下午,我校特邀请红古区交警大队鲁队长来我校做了了一场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由鲁队长主讲,他通过大量典型、鲜活的案例,用丰富的语言以及现场提问作答互动等环节,从教育学生正确识别交通信号和标志;爱护公路设施设备,以及如何安全行走,如何远离机动车辆和如何保护自己等几个方面为学生作了一场精彩报告。同时,鲁队长还给全校学生送来了《交通安全常识光盘》。本次生动、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不仅让全体师生知道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而且还让全体学生“小手牵大手”,做好交通宣传员,让学生和家长一起学习和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鲁队长生动的讲座,深深地吸引了在场的每一位学生,赢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学生交通安全小知识:
一、按时上学,按时离校,及时回家
1、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到。
2、放学后按时离校,及时回家,不在学校滞留或路上逗留、玩耍。
3、上学放学路上,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游戏厅。
二、行路的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
2、专心走路,不东张西望、看书看报、聊天而忘记观察路面情况,路边有车辆时要注意避让。
3、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狂奔猛跑、追逐疯狂,三五成群,不能在马路上踢球、跳绳、做游戏。
4、注意来往车辆,不猛跑、追逐、斜穿或突然改变方向,要主动避让车辆,不与车辆抢行。
5、在马路上不多人并行,马路对面有人打招呼,不贸然横穿。
6、不追、爬、吊、拦机动车辆,不向车辆抛石子等。
三、乘车的安全
1、选择租用或乘坐证照、手续齐全的车辆,不租用或乘坐无证车、黑车、报废车。
2、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的、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3、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提醒家长和驾驶员在校门前路段不逆向行驶。
4、在交通活动中,首先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做好交通安全的防范工作,避免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出现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时能够迅速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和进行一些救护、自救,就会争取时间,缓解险情,减少或者避免事故造成人的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抄报:区教育局
抄送:学校校长室、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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