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兰教基〔2017〕165号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省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强全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根据《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兰教发〔2009〕19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现任班主任。评选名额2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关爱学生,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履行《兰州市师德建设“五要”“十不准”》《兰州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等。
3.能力突出。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创新班级管理工作理念,积极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方法与艺术;班级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深受学生喜爱、家长和社会好评。
4.业务过硬。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或累计六年及以上。
(二)选定条件
“优秀班主任”还应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获得县(区)级优秀班主任一次及以上或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三次及以上。
2.近两年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主题班会观摩课,且教育效果明显。
3.主持或参与省市级立项课题研究。
4.在县(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德育类论文。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主题班会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德育表彰奖励。
6.积极参与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并完成既定年度工作任务。
7.有一年以上的支教经历或者有对结对帮扶学校的工作经历。
上述条件须出示文件、证件等相关证明性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兰州市优秀班主任评选:
5.曾获得“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
三、评选办法
市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各学校评选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确定人选。各学校要根据文件要求,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按照评比条件和要求,校级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开展民意测评。
(三)结果公示。各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材料上报。县区属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审核整理,并按要求上报到各县区教育局,由县区教育局汇总后送交市教育局基教一处(省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直接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一处,各事业单位中小学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二处,市属职业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教处,市管民办学校报送至市教育局成教处)。申报材料为:①《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见附件1);②参评班主任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③2017年度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公示结果函(见附件2);④从事班主任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⑤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汇总表(见附件4)。
(五)发文公布。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各学校上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市教育局党委讨论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增强广大班主任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构建和谐教育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确保优秀班主任人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如发现在评选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经查实无误将取消评选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和班主任工作制度,健全班主任工作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人愿做班主任,个个争当优秀班主任的良好氛围。
五、其它事项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层层审核,确保质量。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各相关处室。
附件1:《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附件2: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结果公示函
附件3:第五届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附件4: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汇总表
兰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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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 学历 |
| 任教学科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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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 现任行政职务 |
| 连续担任班主任年限 |
| 班主任年度考核情况 (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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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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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主要事迹字数不少于300字,不要空白,具体事迹另附) |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区教育局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结果公示函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要求, 学校经过严格选拔,层层筛选,现推荐 教师为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并于2017年 月 日至 日在我校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学校:(加盖学校公章)
负责人:
2017年 月 日
附件3:
第五届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城关区 | 24 | 兰州三十一中 | 1 | 兰州西北中学 | 1 |
七里河区 | 15 | 兰州三十三中 | 1 | 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 | 1 |
西固区 | 12 | 兰州三十四中 | 1 | 兰州外国语学校 | 1 |
安宁区 | 8 | 兰州三十六中 | 1 | 新舟中学 | 1 |
红古区 | 8 | 兰州四十九中 | 1 | 科学院中学 | 1 |
永登县 | 20 | 兰州五十中 | 1 | 北京实验二小兰州分校 | 1 |
榆中县 | 20 | 兰州五十一中 | 1 | 兰州东郊学校 | 1 |
皋兰县 | 8 | 兰州五十二中 | 1 | 兰州师范附属小学 | 1 |
兰州新区 | 4 | 兰州五十三中 | 1 | 兰化一小 | 1 |
兰州高新区 | 2 | 兰州五十五中 | 1 | 兰化三小 | 1 |
兰州二中 | 1 | 兰州五十六中 | 1 | 兰化四小 | 1 |
兰州三中 | 1 | 兰州五十七中 | 1 | 兰炼一小 | 1 |
兰州四中 | 1 | 兰州五十八中 | 1 | 兰炼二小 | 1 |
兰州五中 | 1 | 兰州五十九中 | 1 | 实验幼儿园 | 1 |
兰州六中 | 1 | 兰州六十中 | 1 | 科学院小学 | 1 |
兰州七中 | 1 | 兰州六十一中 | 1 | 兰州市盲聋哑学校 | 1 |
兰州八中 | 1 | 兰州六十二中 | 1 | 事业单位学校 | 4 |
兰州九中 | 1 | 兰州六十三中 | 1 | 市属职业学校 | 10 |
兰州十中 | 1 | 兰州六十四中 | 1 | 民办学校 | 5 |
兰州十一中 | 2 | 兰州六十五中 | 1 | 师大附中 | 1 |
兰州十二中 | 1 | 兰州六十六中 | 1 | 兰州一中 | 1 |
兰州十四中 | 1 | 兰州八十一中 | 1 | 省实验小学 | 1 |
兰州二十中 | 1 | 兰州八十二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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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二十二中 | 1 | 兰州八十三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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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二十七中 | 1 | 兰州民族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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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 | ||||
附件4:
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汇总表
学校名称 | 候选班主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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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区)第五届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分配数额 | 序号 | 单位 | 分配数额 |
1 | 兰州市第十七中学 | 2 | 11 | 海石湾第一小学 | 1 |
2 | 兰州市第十八中学 | 2 | 12 | 海石湾第二小学 | 2 |
3 | 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1 | 13 | 海石湾第四小学 | 1 |
4 | 窑街团结路学校 | 2 | 14 | 海石中心校 | 1 |
5 |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 | 1 | 15 | 平安中心校 | 1 |
6 | 窑街学校 | 2 | 16 | 花庄中心校 | 1 |
7 | 海石学校 | 2 | 17 | 红古中心校 | 1 |
8 | 平安学校 | 1 | 18 | 海石湾幼儿园 | 1 |
9 | 花庄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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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区职教中心 | 1 |
| 合计 | 24 |
说明:1、各校按照上述分配名额上报,区教育局按照评选的7项条件,择优差额推荐8名市优秀班主任。
2、申报材料为:①《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见附件1);②参评班主任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③2017年度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公示结果函(见附件2);④从事班主任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⑤兰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汇总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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