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全省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兰州市大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古区教育局《红古区中小学校学生餐饮保障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现研究决定在学校食堂开展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评自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 聚焦学校食堂餐饮保障突出问题,针对大宗食品原辅料采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策,堵漏洞、抓整改、强监管,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为全校学生创造优质健康的供餐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供餐企业食品原料招标采购方面
(1)未按规定要求对采购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招标遴选,违规指定供应商、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搞垄断。
(2)招标后监管不到位,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强买强卖,食品食材缺斤少两。
(3)未建立健全或不执行供应商、校外供餐单位、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准入退出机制等内控制度。
2.学校学生食堂公益性方面
(1)学校从学生食堂盈利,未做到“保证运转、收支平衡”。
(2)对学生食堂不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未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维修费等。学生食堂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将应当由学校承担的食堂维修改造、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等费用转嫁给承包商。
(3)食堂厨具设备配备不到位、不达标,学校建成的食堂未投入使用。县级政府未按照规定要求配齐食堂工作人员。
3.学校食堂管理方面
(1)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对食堂财务纳入学校大账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学生食堂成本调查和定期公开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整不及时、饭菜价格虚高。
(2)学校未与食堂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 或未尽到监督管理责任;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违反合同约定,层层转包, 增加运营成本。
(3)未建立执行物品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入库、验收、保管、出库手续不齐全,物、据、账、表不相符,导致物品流失。
(4)未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5)寄宿制学校未建立应对特殊情况的食材食品储备制度。
4.食堂采购食品食材质量方面
(1)供应商供应或采购的食品食材以次充好、质次价高、无产品合格证明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
(2)出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
(3)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供应的饭菜品种单一、缺斤少两、质量不高、营养搭配不合理、不科学。
(4)学校食堂未按照标准规范要求选用米、面、油、蛋、奶等食材,向学生提供不健康、低营养食品等。
5.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方面
(1)未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与属地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
(2)学校内部食品卫生管理领导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3)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未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电子一票通等制度。
(4)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未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环境卫生差,安全风险隐患高。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不合规。未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6.腐败和作风方面
(1)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配送运输、食堂管理、校外供餐、落实陪餐制度等各个环节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吃回扣拿提成、白吃白喝、以权谋利等。
(2)学校教职工违规参与食堂档口、超市经营,借机谋利等。
(3)在学校食堂违规搞接待、宴请活动。
7.涉及校内餐饮保障其他方面的问题。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查。
此外,各学校对学生反映的校园及周边餐馆、小饭桌、食品经营场所、小卖部等制作出售“三无”产品及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严肃查处。
三、责任分工
(一)学校履行行业主体责任,牵头抓总,组织学校食堂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具体负责推动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学校相关科室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分工负责推动食堂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工作至 2022年12月结束,共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5月15日前)。学校分管食堂副主任、食堂管理员要对照区教育局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 进一步细化实化内容,形成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及责任人,做好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自查自纠(5月—9月)。学校分管食堂副主任、食堂管理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同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清理整治学校食堂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一是在本部门本学校网站、公示栏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投诉电话要安排专人值守。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分级分类、分学校逐一核查处置。二是摸排自查,深挖细查本部门本学校涉及学生餐饮保障方面的个性化问题,逐项建立问题台账,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实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大力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对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以及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予以限期整改。
学校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务必于9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9月30日前在本部门、本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三)建立长效机制(11月—12月)。学校分管食堂副主任、食堂管理员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和查治结合、纠建并举, 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成因、找准根源,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范学生餐饮保障管理的制度办法。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修订出台学校食品安全、学生餐饮管理规定,汇编成册,指导学校切实做好学生餐饮保障工作,实现标本兼治、长治长效。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16日前报区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 12月9日前在本部门、本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指导推进、定期通报、追责问责等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阶段工作扎实开展。
(一)成立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学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餐饮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吕建朝 区职教中心主任
副 组长:钱崇亮 区职教中心党支部书记
康清俊 区职教中心副主任
李胜山 区职教中心副主任
李 鑫 区职教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惠雷 区职教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忠江 区职教中心总务科主任
缪洪文 区职教中心安全办主任
孙小林 区职教中心学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安全办,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康清俊同志担任,成员由行政办、总务办、学生办、财务室、安全办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制定区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布整治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 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抽查检查报告、总体工作情况报告;梳理公布整治成果;听取群众意见等工作。
(二)定期通报机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 6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将根据上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 推动工作落实。
(三)监督问责机制。区职教中心、党支部将对学校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整改的问题不整改、该解决的事项不解决、该移交的线索不移交,以及不如实报告整治情况、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按照党纪党规和权限程序,协调有关方面,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的严重腐败和作风问题,按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分级主抓机制。学校抓总,监督推进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学校主抓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各科室主抓学校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监管等各环节突出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工作落实。学校要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今年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有关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协调区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 精心谋划部署,把握整治工作重点难点,加大推动力度,确保发现真问题、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学习政策,精准解决问题。各相关科室要全面归纳梳理学生餐饮保障涉及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界限。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精准识别问题,把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三)坚持依靠群众,公开透明整治。在学校网站、公示栏或公众号发布整治公告和信访举报受理渠道,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营造社会广泛知晓、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及时向社会宣传整治进展和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扩大群众知晓度,让群众从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整治成效。
(四)注重整治实效,加强督促指导。学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掌握进展情况;要明确专项整治具体联络人,5月至12月每月12日、28日向区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包括所做的工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治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等。